文化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以为工作是被自己的喜好驱动的,所以在找工作,换岗位时,总喜欢挑选自己所喜欢的。但是后来却发现,这样的人生,越走越窄,越走越艰难。没有办法,只有改变自己的工作观,择业观,另寻出路。
作者 | 焱公子 编辑 | 崔永旺
来源 | 焱公子(ID:Yangongzi2015)
依依最近有点膨胀,她连续二年升职并获得优秀员工,非要张罗请吃饭。
饭局上,大家很感慨,毕竟两年前,她动不动就把辞职追梦挂在嘴边。
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根本不喜欢现在的工作,无聊透了,怎么可能有啥干劲呢?
她是学工程造价出身,但一个女孩子家,又不爱去工地,最终进了一家科技公司做行政助理。
她本以为能做点更具创意的文案策划类工作,殊不知最常规的任务,就是整天帮领导和同事贴发票。
我好奇地问她,你是如何逆袭的?
依依笑着说,人都是会成长的嘛,回头看,我那时更多是迷茫。
不喜欢,是因为实际工作跟自己最初的预期不符;但真正喜欢什么,我也并不确切;
喜欢文案策划?我对文字根本不敏感,也不愿真正用心练习、打磨……这真的仅是喜欢,我没有本事把它作为谋生手段;
贴发票过程中,我发现了好玩的事:出租车票结合酒店信息,能在地图上判断出报销者的活动半径。据此给领导们安排行程,他们都非常满意,认为我无师自通,工作细致周到;
我大受鼓舞,开始发现其他工作也不再那么讨厌了。
蔡康永说:「你不一定要做你最喜欢的一件事,可是你要做一个你能够学到东西的事,因为学习是快乐的。」
依依转变的核心原因,其实是她在曾经不喜欢的工作中找到乐趣并获得肯定,这点燃了她的热情。
1
与单纯的喜欢相比
成就感才是真正的永动机
美国杜克大学行为经济学教授Dan Ariely曾做过一个实验,他在校园里刊出「玩乐高赚现金」的广告,吸引来了不少乐高迷爱好者。
教授将参与者分成AB两组,制定如下规则:
用手上积木组成一个标准机器人,第一个成品可获得2美金,之后每完成一个,获得的奖金比上一个递减11美分,即第二个获得1.89美元。
当参与者觉得不值得继续时,即可停止组装,游戏结束。
两组唯一区别是,A组完成的每一个机器人都会被保留,而B组开始组装第二个机器人时,实验人员会宣称积木不够用,进而拆掉他们刚刚组装好的第一个机器人。
结果,A组平均每人组装11个机器人,并在实验结束后兴致盎然地表示,这是个有趣的活动,有机会还想参加。
B组平均每人仅组装7个机器人,且多数人在问卷中表示,这个活动真不怎么样,以后不会再参加了。
过程几乎一致,为何两组人员从结果到反馈都大相径庭?
关键区别,自然是组好的积木被留存还是立刻拆掉了。
两组人员都是乐高迷,搭乐高积木对他们都是喜欢干的事,但对B组来说,若工作带来的成就感被剥夺(机器人作品被拆),积极性遭到挫伤,在奖金还逐个减少的前提下,势必难以持久投入。
而A组则因成果得以保留,在同样少钱的情况下,依旧坚持了很久。
实验结论很明显,与单纯的喜欢相比,一份具体工作带给我们心灵上的满足和成就,或许更是持续保持激情与动力的原因。
我哥们阿羊大学期间是个学渣,不学无术,整天无所事事。大二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同学拉他去学校广播站玩,他看着好玩,就试着也录了几句。
当时导播没有关闭广播,他的声音就这样传了出去。事后很多同学打进电话,说这个新主播的声音真好听,纷纷打听他的来历。
阿羊莫名其妙地火了,广播站站长亲自给他打电话,邀请他来当主播。
虽然校园主播没有任何报酬,还需要额外付出时间精力,但他毫不犹豫就去了。
我们一开始都觉得他爱慕虚荣,也就劲头来了新鲜几天,没想到他认真了。
上网买设备、玩调音台、一次次录音到深夜、学习各种音频处理软件,阿羊乐此不疲,很快就成了广播站的后起之秀,迅速收割了一批忠实听众。
我去过他们广播站,他端坐在播音台前,仿佛浑身带光,和我一贯认知中懒散颓废的模样截然不同。
毕业后,他去了电视台工作,现在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主持人。
阿羊说:「我喜欢播音么?至少一开始并不——我那时都不知道什么是播音。可我从没想过像我这种loser,也会有人替我鼓掌叫好。在播音这件事情上,我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我很幸运。」
亚伯拉罕·马斯洛说:荣誉感和成就感是人高层次的需求。
即便学渣如阿羊,也同样有这需求,他在播音中找到了它,并最终形成持久驱动力,成就了现在的自己。
2
掌握工作的底层逻辑
为自己的喜欢埋伏笔
老魏是我前同事,工程师出身,干过开发、产品和服务,在每个岗位上,一直都十分出彩。
「有问题,找老魏」已经成了公司广为流传的口头禅,不管是研发、产品还是服务问题,只要找到他,都能快速定位并给出解决方案。
我听过一次老魏的公开分享,他感慨说:
「其实我一点儿不牛,勉强说,也只是个踏实干活的人。
「开发做需求分析,产品做功能定位,服务做客户满意度,聚焦点不同,但做事的思路有区别么?
「在我看来,多数工作的底层逻辑都差不多啊。」
老魏的话,我深以为然。
出来创业前,我曾在通信圈工作十年,从技术员做起,后来陆续做过主管和项目经理。
因为从小对文字的梦想,我辞职后第一件计划做的事,是写一部长篇小说。
就我的理工科思维看,写长篇小说,最重要的是写作前的架构工作。这就好比唱戏要先搭好一个台子,台子越稳越扎实,后期创作就越轻松明确。
在尝试架构背景世界观、故事体系、人物关系、组织架构时,我不自觉联系既往经验,快速找到了当初熟悉的感觉。
项目管理与小说架构,这些事情,跟我做项目经理时,做可行性分析、需求分析、客户梳理和执行方案,似乎没什么本质区别啊。
最终,我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了20万字,并凭此签约了某创作平台,积累起了我的第一波人气。
在工作中寻找并掌握其底层逻辑,是一件相比单纯的爱憎更有用的事,它能为咱们后续真正想做的事情,打下牢固的基础和伏笔。
3
喜欢没那么廉价
肯死磕才是真爱
正如开篇依依所说,她最初认为她喜欢文案策划,并心心念念想要从事相关工作,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对文字根本没有敏感性。
我想,这叫有自知之明,是值得肯定的。
这并非否定后天努力的重要性。身高不足1米7,并非不能挑战职业篮球,缺乏审美,也不是不能做摄影师,但若把其当做职业,就是自己选择了人生的Hard模式,或许,可以先尝试问自己三个问题:
1、你愿意牺牲更多个人时间,将「喜欢」转化为职业么?
2、你能够承受与专业人士对垒的压力么?
3、你能够忍受多久的孤独与挫败?
其实,即便那些看起来天赋异禀的人,他们背后所付诸的努力也远超我们想象。
1997年,15岁的郎朗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位于美国费城的世界著名音乐学院——柯蒂斯音乐学院,一位天才钢琴少年横空出世。
但看过郎朗回忆录,我们会知道他今时今日的成绩,不仅源自天赋,更多还是童年的死磕。
从七岁开始,郎朗的作息时间表就是这样的:
早晨5:45起床,练琴1小时;
中午放学回家吃饭15分钟,练琴45分钟;
下午放学,练琴2小时
晚饭后,练琴2小时。
每天练琴时间,超过6小时。
一到节假日甚至寒暑假就加倍练习,每天的时间几乎全部被钢琴占据。
当我们谈及喜欢钢琴时,或许感兴趣的,只是钢琴家在台上弹奏悠扬乐曲那光鲜的时刻,可那只占1%;台下那99%的反复练习、孤独失意、全情投入,才是它的常态和真相。
喜欢从没有那么廉价,若不真正了解一个行业的日常状况,所谓的喜欢,或许谈不上真的喜欢。
正如蔡康永所说:「如果你把喜欢的事当成工作来做,那对自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你要剖开它有趣的表象,去挖掘和研究深处的底层逻辑,但凡上升到了专业的角度,工作都不太让人喜欢。」
在充分了解后仍愿死磕的,才可称之为真爱。
4
真正成熟的人
工作从不靠喜好驱动
职场上,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言论:现在做不出成绩,是因为我不喜欢这份工作,要是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定能有所成就!
对不起,请停止自我欺骗。
真相是,你做不好这件事,大概率也做不好你喜欢的事。
真正成熟的人,会以是否能获得成长来评判工作好坏,懂得从中获取成就感,并真正掌握将来可迁移的底层逻辑。
真正成熟的人,工作从不靠喜好来驱动。【全文完】
关于作者:焱公子,发型光芒万丈的跨界理工男。多年500强,专注写职场。解薄情人世,书深情故事。
微信公众号:焱公子(Yangongzi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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