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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农情是人多地少,“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从现阶段来看,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
而家庭农场作为小农户的升级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但是现在在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的发展可以说是比较弱的。针对此次文件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由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赵阳从四个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目前家庭农场发展是非常迅速的,全国现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家庭农场已经接近60万家,此外还有一些没有经过认定、备案的家庭农场非常多,比如说一些种养大户,实际上本身就是家庭农场。
第二,家庭农场的发展确实是不充分的,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比较,它的发展在技术支撑、资金投入、产生销售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家庭农场是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当前它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
第三,家庭农场的发展还是大有潜力的。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来看,目前规模经营农户达到398万户。比如说种植业、养殖业各不相同,就种植业来讲,种植一百亩以上的,在全国也有一百多万家,因此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这些规模经营户主要是从事商品生产。
第四,这次文件明确提出要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政策的意图就是要统一思想,把发展立足点放到小农户上,通过财政、金融、保险各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来形成一种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让那些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能够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我们政策与改革司作为今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了百万家庭农场建设行动,从而推动我国小农生产提挡升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注重稳定小农户家庭经营 保护小农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我国现在的农户有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这是个小规模甚至超小规模的经营格局。韩俊副部长提到,“人均不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我们户均经营面积,除了黑龙江、吉林、内蒙、宁夏、新疆以外,其他省份户均经营面积都在10亩以下。比如说江苏户均只有3.8亩,广东户均是2.6亩,浙江就更少了,浙江户均耕地面积只有1.3亩。
特别是在一些西南地区,那些丘陵山区,不但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地块特别零散。比如四川省每户地块在十块以上,平均每块地只有0.4、0.5亩。老百姓讲,“巴掌田”“鸡窝田”非常普遍。有的地方老百姓说,青蛙一跳过三丘,斗笠田,很小。
我们要彻底改变这种经营格局,这是长期经营的历史过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是我们国家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长期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毫无疑问,我们发展现代农业,要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这个过程中,会发育出一大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从各地实际来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忽视小农户,甚至存在挤小农户垒大户的倾向,资金项目过于向大的经营主体倾斜,向工商资本倾斜,甚至侵害了小农户的一些合法的权益。
在我国要改变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我国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距非常大,特别是很多丘陵山区,要实行规模化经营,是很长的一个过程,而且很多地区很难实现集中的规模化经营。所以,我们的农业经营方式必须是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加强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也就是说,我们搞现代农业,不能让小农户掉队,要防止搞强制的土地流转,防止将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对广大小农户实行硬挤出,这样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就业和生计,更要防止大量农民变成既没有办法转移就业又无地可种的无业农民。
国家在财政金融上对小农户有哪些扶持?
其实,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国家在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很重要。那么,国家在这方面会有哪些具体措施呢?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同志回答到,第一方面,要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制度,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普惠性的、直接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也要重点支持和农民有紧密联系的、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经营主体。
第二方面,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继续围绕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今年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百万人以上。通过培训,使一部分小农户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
第三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和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和保姆式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
第四方面,要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这是财政的四个方面。
在金融方面,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接下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的水平,主要在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在信贷支持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信贷,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回归本源,更好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鼓励发展产业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融资可贷性,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来促进提升小农户融资能力。
二是在保险政策方面。主要是扩面、提标、增品,主要推动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向逐渐实现完全成本的农业保险,现在农业保险主要是覆盖了物化成本,我们试点推行覆盖完全的成本。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包括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的实施对象要覆盖所有小农户。同时,要支持发展和小农户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是畜禽产品的保险、重要菜篮子产品的保险。
三是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加快研究出台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政策,这也是今年的新政策,地方对特色农产品的保险,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支持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
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电商下农村
现在电商发展非常发达,我们看到很多农户的产品实现了从田间直接到消费者餐桌的过程。但是我们也发现,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产品的标准,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处于没有监管的状态。那么电商发展对于农户生产销售和增收方面到底有怎样的影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又将如何保障食品的安全问题呢?
韩俊表示,互联网在农村的渗透是非常之快的。你可以看到,即使在最偏远、最贫困的农村,到处都可以看到电商的影子。这几年“互联网+农业”发展非常迅猛,它是农村的一个新产业、新业态,创造了大量的机会,也创新了农产品的流通方式。过去主要鼓励发展一些批发市场,有了互联网以后,农村的流通业态也在创新,城市和农村的联结可以很短。
大山里面,农民养的一个土鸡,可以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家庭。现在城里很多居民是在微信上跟一些农民联系的,农民种了有机蔬菜、养了土鸡,农民种了绿色的大米,直接卖给城市消费者,这种形式发展得非常快,参与的人很多,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附加值,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正如您刚才讲的,现在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制约。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藏、运输整个体系是比较落后的,尤其是我们的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比较弱,冷链物流就更为落后。通俗地讲,现在到农村很多农产品是在田头卖,在马路边卖,是“披头散发”地在卖,没有经过“梳妆打扮”再进入市场,没有标准,城市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也有担忧。这几年,农村电商的发展,发展“互联网+农业”方面,我们采取了很多支持政策。
现在,我们必须要缩短农村和城市在物流配送体系方面的差距,电商要在农村发展壮大,必须要提升农村农副产品产地商品化的处理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推进电商下农村,包括一些大的电商平台,包括一些地区性的小的电商平台,加速往农村渗透,我们对这些电商进农村有些支持政策。电商要在农村发挥有效作用,城市消费者最担心的就是食品安全,这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也希望媒体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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